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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抚养

领养的子女可以解除关系吗?什么情况下可以合法解除收养关系?

生活中,有些家庭无法生育属于自己的孩子,而我国法律是允许没有孩子的家庭收养孤儿或者别人家的孩子,恰好可以弥补这个缺憾。那么,领养的子女可以解除关系吗?什么情况下可以合法解除收养关系?本文整理了相关的资料,请大家阅读。

一、领养的子女可以解除关系吗

  能解除。在我国法律上,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是可以解除领养关系的。收养关系的解除,具体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解除:

  1、依当事人的协议而解除收养关系。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条件是:

  须当事人同意。就收养方而言,须得养父母同意,就被收养方而言,养子女已成年时,经养子女同意即可;养子女没有成年的,须得养子女的生父母或原送养的监护人同意,养子女已有识别能力的,还须征得其本人的同意。

  当事人须对财产生活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别无争议。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可按公证或登记程序办理。公证机关办理解除收养的程序,亦可以分为申请、审查、办证三个环节。

  2、依当事人一方的要求而解除收养关系。一方要求解除收养关系而另一方不同意的,或双方同意解除收养关系,但在财产和生活困难有争议的,一般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亦可经诉讼程序由人民法院处理。人民法院审理收养案件,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帮助当事人达成协议;调解无效时,依法判决。

  二、什么情况下可以合法解除收养关系

  解除收养关系的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收养关系:

  1、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

  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

  3、送养人行使对养父母子女关系的解除权的;

  4、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的。养子女年满10周岁的应征得本人同意。被收养人仍未成年的,收养人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送养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

  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协议解除及因违法行为而解除】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 【关系恶化而协议解除】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千一百一十六条 【解除收养关系登记】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 【解除收养关系后的身份效力】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是,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第一千一百一十八条 【解除收养关系后的财产效力】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

  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但是,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以上就是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同时还介绍了在我国法律上,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能够合法解除收养关系的情形就可以,如果你对上述文章中的叙述有不明白的地方或者对于自己也遇到类似问题时,可以咨询一下在线律师,律师可以帮助您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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