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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

离婚协议书何时生效,包含哪些内容?

离婚协议书是协议离婚当事人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双方对子女与谁共同生活,抚养费给多少,财产怎么分割等进行了约定。离婚协议书自办理离婚登记后生效,且长期有效。下文整理了详细的资料,请大家深入了解

一、离婚协议书何时生效

  民法典规定,离婚协议书自办理离婚登记后生效,离婚协议书生效后长期有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离婚协议书包含哪些内容

  离婚协议书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十个方面:

  1.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2.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3.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4.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5.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6.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7.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8.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9.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10.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以上就是关于离婚协议书何时生效,包含哪些内容的知识介绍,希望可以为大家在书写离婚协议书时作一个参考。如果您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咨询一下在线律师,或者请律师代劳起草离婚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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