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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

离婚冷静期是强制的吗

生活中我们常常遇到,一方想要离婚,但离婚不是说离婚就立马可以离,民法典生效以后,离婚就不能这么任性了,民法典规定的离婚冷静期要求夫妻在离婚之前先过一段的冷静期,不能够马上办理离婚。那么,诉讼离婚有没有冷静期?起诉离婚最快多长时间?本文整理了相关的资料,请大家阅读。

  一、离婚冷静期是强制的吗

  是强制的。《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法律规定

  离婚冷静期制度有一定的法律支撑,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中,有维护婚姻家庭关系稳定等改革目标的相关要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以上就是关于离婚冷静期是强制的吗的知识介绍,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是强制的。《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如果您在这方面还有疑问或者需要帮助的话,可以咨询一下在线律师,律师可以帮助您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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