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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珍律师 张丽珍律师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继承编立法促进组成员北京高院指定调解员、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委员北京卫视《现场说法》嘉宾律师、北京大学外聘教师个人亮...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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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赔偿

婚姻损害赔偿责任解析,相关知识问答

日常生活中情况多变,人们的家庭也可能会出现一些问题而导致离婚,那么对于有过错的一方,是需要进行婚姻损害赔偿的,那婚姻损害赔偿责任怎么看?怎么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离婚损害赔偿有哪些条件呢?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本律师为您解答,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婚姻损害赔偿责任

关于离婚精神损害赔偿金的计算,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5条规定,确定该赔偿金的数额,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后果和影响确定其赔偿责任。据此司法解释,关于离婚过错方的精神损害赔偿金的计算,应考虑加害人的过错程度、受害人的精神损害的程度、具体的侵权情节等因素。

  1、精神损害程度。

  2、加害人过错程度。

  3、具体的侵权情节。

  4、其他情节。如双方结婚年限,双方结婚时间长的,无过错方对其婚姻具体生活投入较多,期待将来对方能够回报的,此时,过错方因外遇离婚,使得无过错方的长期对婚姻的"投资"损失,其未来预期收益期待破灭,离婚的痛苦加大,赔偿金数额相应要多些。反之,结婚年限短的,赔偿金相应可少些。

二、相关知识问答

(一)怎么提出离婚损害赔偿?

提起离婚诉讼时,一方当事人存在隐瞒、转移财产行为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二)离婚损害赔偿有哪些条件呢?

1、被请求方必须具有法定的过错行为。根据《婚姻法》的规定,法定过错行为主要是: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2、请求方无法定过错行为。所谓"无法定过错行为",不是指另一方没有任何过错,而是特指请求方没有实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过错行为。

3、必须因法定过错行为给请求方造成了损害。

4、必须因法定过错行为导致了离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上文就是我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婚姻损害赔偿责任,相关知识问答的相关知识,关于离婚精神损害赔偿金的计算,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关于具体的情形所可以争取的离婚损害赔偿金是不能估计的。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本律师,我会耐心专业为您解答疑惑。联系方式:张丽珍律师  132-6198-9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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