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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

妻子一直在国外该怎么离婚

很多夫妻因为种种原因,觉得过不下去了,会选择离婚,但是却不知道到哪里去离婚,怎么办理离婚手续。特别是有的夫妻一方在国外,不知道怎么才能离婚?我们就来详细介绍一下。

妻子长期在国外我怎么才能离婚?

离婚的方式分为两种,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我们分情形讨论:

一、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又叫合意离婚,夫妻双方都愿意解除婚姻关系,并且双方当事人就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进行了适当处理。如果妻子长期在国外,丈夫能联系到对方,且双方都愿意离婚的,可以选择协议离婚,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一)到哪里办理离婚手续?

如果夫妻双方都是大陆居民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夫妻一方是外国人、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的,双方选择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二)应该准备什么材料?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如果夫妻一方是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的,应当出具:

1、本人的结婚证;

2、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3、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二、诉讼离婚

如果夫妻双方一方不同意回国离婚、对子女、财产分割协商不一致,或者根本联系不上对方的情况,则只能考虑诉讼离婚,也即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判决解除婚姻关系。

(一)去哪个法院起诉?

首先先要确定法院管辖的问题,一般情况离婚时去对方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所地的基层法院起诉。对于夫妻一方长期在国外的话,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可以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也即丈夫想起诉离婚的话,可以在自己所在地法院起诉。

(二)准备什么材料?

1、离婚起诉状;

2、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也就是结婚证原件;

3、原告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4、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

5、夫妻共同财产清单。包括动产和不动产的名称、规格、件数、价值等方面的内容;

   6、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材料。

总结:

以上就是关于妻子长期在国外我怎么才能离婚?的相关介绍,如果妻子长期在国外,丈夫想离婚的话属于涉外离婚的一种,当事人可以先跟对方协商,若双方能达成一致的情形下,可以直接回国办理离婚登记。若不能达成一致,丈夫则只能向法院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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